編 者贈仙璞君序
頭腦簡單 being too simple 跟返璞歸真 back to simple 無論中外,字面只屬一二字之差,倘自作聰明,舉一反三,凡事反其道而行,以為求至善之境,須先行極惡之事; 立地成佛者,首要執屠夫之刀,則大錯特錯耳。蓋前者屬方法問題,求真善美之目標如一,後者則屬路線錯誤,縱能功過相抵或功大於過,亦必有所失。得道入魔, 在乎一念,一念之差,可以為仁,亦可以為惡;曾幾何時,商界之才俊,視傳統倫理道德為糟粕,混淆侵略 aggressive 與進取 progressive,奉馬基維理主義為營商寶典,陰謀詭計層出不窮,稍有聰明才智者,皆挾財技以歛財而無心實業,自上世紀八十年代以還,槓桿收購 leverage buyout,垃圾債券 junk bond、對沖交易 hedging、科網熱潮之眼球數量 eyeball count 以至最近次按危機中曝光之 cdo,種種令人目眩之衍生工具 derivative 或炒作藉口,將原來用作調節資金流動及分散風險之金融市場轉化作賭場,結果引發之危機接踵而至,且日甚一日,歸根究柢,乃因涉事之所謂商界精英,有才無 德,利之所在,則專業操守 ,商業道德,盡皆拋諸腦後,如今始反求於倫理之學,以正歪風,並增編於商學院課程內,國人聞之、覺今是而昨非者,知否二千年前,先賢已云:有德始有人,有 人始有土,有土始有財,有財始有用;德者本也,財者末也。如今所悟,豈不是王國維先生所言:眾裡尋她千百度,驀然回首,人卻在,燈火欄柵處之人生第四境 界。 愛挾洋自重或以為洋人所言均屬至理而不懂取捨者,不少仍迷途未返,以為施人間法即等同行天之道,倫理不外乎合法而已,莫知法只管可見 證之行為,德則直指內心,政商機構,求財之心切,選能不選賢,執事者但求合法,競相鑽法律空子,甚至影響立法傾向令其活動行為合法化,以法害理不為恥,及 至鑄成大錯,機構愈大,牽連愈廣,為害愈深,小企除自身外尚只旁及周圍有限少數人士,惟大企業而達跨國規模者,便禍及蒼生無數,更見部份罪魁禍首,東窗事 發後,仍強辯其所為於法並無不合,欠者僅市場運氣耳。 凡此種種,皆源於本末倒置,輕重互易,先後不分所致,對略具聰明者言,知識易得,品 格難求,修心養性,非十年不為功,西方考核評審制度,從來重才不重德,升學入職甚至專業資格頒授,所謂品學兼優之要求,不過掛在口邊、走過場、說說而已, 品格檢查,何時曾認真過。以才求財者眾,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者稀,損人利己者眾,求互惠互利雙羸多贏者稀。手段高明善於包裝者,更自恃狡獪,一面高調行 善,滿口仁義道德,沽名釣譽,另一面在商場中則心狠手棘,不擇手段,巧取豪奪,壓搾供應商,愚弄客戶,趕盡殺絕對手然後快,美其名通過競爭,提升服務質 素,促進經濟轉型,推動社會發展。極盡文過飾非之能事。 抱先發財然後立品之心態,正是西諺所以謂財主要進天堂,比駱駝穿過針孔還要難之因由。錢眼又豈是入德之門,如取之無道,財愈多、德愈薄,以不義之財行善,欺 世盜名為實,更徒添幾分罪孽。 為學營商、做人處世,信有捷徑,捨正路而弗由者,皆欲速而不達,返樸歸真所以強調必先去而復返,自有其理,人間正道是滄桑,滄桑過後始能悟道,修鍊必由之路 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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