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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to the official blog of Uncle Ming's Gallery

I have always been among those who believed that the greatest freedom of speech was the greatest safety, because if a man is a fool the best thing to do is to encourage him to advertise the fact by speaking. (我以為讓愚蠢的人自暴其醜, 正是最大之言論自由所以是最安全的主因)

WOODROW WILSON (編輯組譯)


愚智談 WiStupiDialogue


新法家 2

Neo-Legalism 2

neo-legalism and incarceration-rate

亦愚 & 亦智
12/7/2014 天晴


註: 以下談話內容, 純屬作者個人意見,有關法律規定屬專業知識部份,不能視為具法律效力之意見,有疑問請自行向具專業操守之專業顧問查詢

免責條款 DISCLAIMER


愚:前輩午安,我又來跟你擺龍門陣了,當然美點少不了。

智:謝謝,年青人,以後便是你買點心,我出茶葉,否則來而不往非禮也,只怕年青人都愛西式餐飲,不慣喝茶。

愚:前輩說到那裡去了,我自從有機會跟前輩談古論今,眼界大開呢,交學費也來不及,還要來白嚐你的名茶,我才不好意思呢!

智:説到茶葉,一位著名傳媒人曾說過看書時讀到一件中世紀關於茶的軼事,一個歐洲貴族,好像是俄國的,看到一名侍從用幾頭牲畜換來一包中國的茶葉 時,差點要把他治罪,經過多番解釋,這名憤怒的主人終於願意嘗試喝這包毫不起眼的枯葉泡出來的液體,數天之後,他再找來這名侍從,要他再買幾包回來,原來 喝茶後令他長期無法入睡的消化系統問題得到紓緩,終於能睡一個好覺。

愚:哈哈,讀歷史時,總不明白為什麽西方人買那麽多的茶葉,而且造成貿易赤字,原來如此!

智:中國有很多物質和非物質的文化遺產,可説是遍地寶藏,而且很多都如茶葉般不起眼,年代久遠至不可考究,但經得起時間考驗。當年英國人千方百計將 茶葉偷運出中國在殖民地試植,較成功的如斯里蘭卡的錫蘭茶葉,但品種,風味和效用跟中國原產的茶葉相差極遠。只是國人如坐寶山卻不識寶,自家的寶貝不珍 惜,還聽信西方商人的謊言,用白花花的白銀來購買鴉片,換來東亞病夫的臭名,後事如何,你應清楚。

愚:你是説中國近代史中的各種苦難嗎?

智:難道還有值得令人高興的事件嗎?每個人類文明,總有高低起跌,豈能沒有令人遺憾的事情,就像上次談到的罪犯佔人口比率,便是令號稱奉行法治精神的國家要嚴肅正視的魔鏡,說是照妖鏡也可以,你回去查證過嗎?

愚:前輩,以你治學的嚴謹,你引用的資料,相信不會出錯,但你教我要查證,我去做便是,果然是這樣,美國竟然有6.5%的人口曾被定刑事罪行,這對社會安定會構成威脅嗎?

智:莫説是冤案,即使是罪有應得,這6.5%人口的反社會行為及對社會的潛在怨恨心態都令人憂慮,加上合法擁槍,是個不穩定的因素。對東方人來説,這個比例是不可思議的。

愚:前輩曾以茶比喻文化,各種文化都有本身的特色,會不會他們對犯罪紀錄看得很平常呢?

智:你又一次顯示了你的推理能力的進步了,客觀情況亦令他們不得不如此,在不同的條件下,曾被定罪人士可申請封存紀錄,但除非翻案,紀錄仍是終身保存的。

愚:好吧,我還是不能接受15份1的人口曾是罪犯的事實,究竟是什麽原因造成呢?

智:年青人,我也算是學過一些西方的學術思想,你以為我看到這些數據時會比你平靜嗎?我無意妖魔化西方文化,它們對科學真理(truth)的探索, 對公義 (justice)的執著和對美麗(beauty)的追求是任何有理想的年青人成長時的指路明燈,特别是過去五個世紀的飛躍發展,令人類文明達到前所未有 的高峰,物質文明的成就是無可質疑的,但精神文明則是没有那麽肯定,所謂普世價值,在很多地區都造成大大小小的動亂,而最令人失望的,便是一個聲稱以” The law is king"代替”The king is law" 為立國精神之一的國家,還一直被世人當作法治的楷模和典範,原來二百多年來,在本身社會的宏觀管理上,竟然無法改善國民犯罪問題,出現如此高的罪案率,這 是一個無法否認的失敗,亦是這個客觀事實令我重新思考西方法治和中國以儒釋道三家思想教化眾生的優劣。

愚:那是不是說西方法治不及中國的禮教呢?還有,為什麽在主流媒體上,我都看不到這類資訊和討論?

智:唉,世事又怎可以簡化成非黑即白,非善即惡或非勝即敗呢?正是這種虚假二元論(false dichotomy) 導致那麽多的紛爭,多少人為了一個空泛的口號,犧牲大好青春,精神,自由甚至生命,換來的如來是水月鏡花,就是因為他們太過相信一種主義,一個制度,甚至 一個概念,在只能二擇其一的虚假前提下,以為能夠不必考慮主觀和客觀因素,簡單地將一些文化異物植入一個社會內,便能移風易俗,完全没有考慮社會中的各式 社群原有文化基因對外來文化的吸收能力和排斥反應,西諺有云:"one's meat is another's poison",即某君之美食是他人的毒藥,如果對食物敏感有認識的便對這諺語有更深刻的體會,相信普世文化和相信普世美食的人,思維如出一徹,一些人甚 至連外來物的成份和成效亦未瞭解清楚便輕卒引進,那才是最危險的。中國禮教的概念,用現代一點的語言來說是公民教育,內容因時而化有不同,精神和道理則一 致;法治就是政府以權力強制規範人的極端反社會行為,前者猶如糧食,後者則是藥物;糧食是日常須要,藥物是用於治病,不能當作糖果食用,一百年前,外國為 禍中國的是實物鴉片,鴉片原來便是藥物,濫藥便變成吸毒;現在虛擬化了,實物鴉片換成精神鴉片,這個精神鴉片大有可能是濫用了的法治。

愚:難道前輩不認同法治是普世價值嗎?

智:不能否認,世上確有普世價值,大部份是人類的基本需要和行為準則,前者例如生存權和發展權,後者例如智仁勇和堅忍,是受到教育而培養出來的人類美德。但一些較高層次的需要和欲求 如自由和平等,便有爭議。很多人以為說到這些抽像而空泛的道德概念便是辯論的終結,因為他們相信這些概念都是不證自明(self-evident) ,自足(self-sufficient) 和 自全的(internal consistent) ,所以細節無關重要。其實每個人都追逐這些權利而又不予節制的話,便容易做成人與人,群體與群體,國家與國家之間的矛盾,因為意見可以分歧,大多數人可以 出錯,權利會有碰撞,自由會互相干涉,平等反而不公義。各利益個體和團體為了取得現實中的最大權益,反而要學懂尋求妥協,求同存異,放棄部份權利和接受一 些義務或限制作為交易條件,換取和平共存互惠互利的生存空間。嚴謹的學者,都不諱言這些所謂具有普世價值的權利須要規範和制約;盧梭的民約論 (social contract theory),也是建基在這個交易的概念上,否則就不必稱為約(contract),亦是現代法治和代議政制觀念的根源。世上那有可能人人都擁有有不受 限制的權利和自由,宣揚這些觀念,就等如將人類推向原始森林的自然狀態,也是幾位西方近代幾位著名思想家包括洛克,霍布斯,聖奧古斯汀等人所說的自然狀態 (state of nature),是極端無政府主義(anarchism)的實踐模式;如果一邊鼓吹權利和自由,一邊宣揚法治,其中的矛盾如何消解卻輕輕帶過或訴諸簡單多 數,那才是危險所在。

愚:自然狀態,跟中國的老莊的自然之道是同一樣東西嗎?

智:你問得正好,一些人為了矮化或醜化中國文化,往往斷章取義,拿一兩個名詞便將一些根本不屬於老莊思想的東西硬生生夾帶套入其中,無政府主義是其 中一種,老莊所謂道法自然,是剔除了「近名之善」和「近刑之惡」的兩種極端行為,而不是說人人可任意妄為,為政者以不擾民為要務,令百姓有「帝力於我何有 哉」的感覺,本質是小政府主義。英國人將這種無為而治的思想融合在經濟政策中,便是世人所謂的 Laissez-faire ,政府只管必要之事,身份是球證而不是參賽的球員,這個小政府,大市場的政策,造就了大英帝國的崛起。中國文化的教育,是「有德始有人,有人始有土,有土 始有財,有財始有用」。沒有克己之心便是無德,無德便與禽獸無異,不能稱之為人,那就是說在自然狀態下,萬物皆為芻狗,包括不知克制不經輪迴已墮落至與六 道中之禽獸為伍的人類。用現代觀念來解釋,中國文化是以公民教育教化民眾自律,法治是在教育失效時不得不為之的補充辨法。

愚:我一直不明白什麼是有德始有人,説得那麽玄,原來説無德便不能稱為人,我記得你唸相鼠有皮的詩,都是這意思呢!但是,經濟上可行,行政管理也行嗎?

智:英國人在本地的百多年管治中,正是在偶然中被形勢所迫,然後無意中示範了如何以無為而治的方式進行管治,有理由相信他們並非如某些大談什麼香港 管理學的學者所吹噓的刻意安排,也沒有一套現代或超越現代管理哲學的理論基礎,根本是「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否則這套理論早該在宗主國的本 土開花結果了。事實上殖民地的先天性「落後」架構,建基在欠缺期望和抗爭心態的難民社會上,與先進或國際標準扯不上關係,根本不可能反過來在「先進」的宗主國推行;宗主國的「先進」體制亦不容許全盤移植過來,因為那等同去殖民化,交還主權;說 是有一套完整理論,便是恩威並施;殖民地政府只掌控最關鍵的權力,其餘則無為而治,法律只管必不可少之事,很多時甚至有法不依,以免挑起原住民的激烈反 抗,故此連大清律例亦容許保留下來,才不理會什麼國際標準或普世價值,不單没有廢止,一些更在歸還主權後仍透過雙方協議繼續沿用,法例中不少互相矛盾,口 說的一套,做的是另一套;你知道嗎?六十年代末以後,三人聚集便是非法集會,除動亂時,根本便不會執行;七十年代初一夫多妻才在社會上差不多全無異議下廢 除。改革過程的漫長可能令那些急於爭取朝夕光輝的正義人士不滿,但帶來的爭議和不定性卻減至最少。這樣摸著石頭過河的理念,現在竟被人美化和神化為先進優 越,然後又偷換了內容,變成濫訟嗜法的那種泛法治模式,你自己想想原因吧!

愚:但法治和法治精神不是公認的核心價值嗎?

智:真不知道法治這個衍生價值觀念(derived value)如何成升格為核心價值(core value),能稱得上核心,便應是前面所説過的不證自明,自足自全的觀念,無論東西中外的哲學,觀念本質(substantiality of concept)的邏輯層次非 常重要,不能隨便倒置。西方的倫理學視道德公義如信望愛或教會所頒示的四樞德為最根本的義理而不是世俗法律,世俗法律代表的是當權階級的意志和他們對公義 的詮釋,可對可錯,亦因時因地而化。抽離公義的法治固然成不了核心價值,例如販賣奴隸的法律;硬將公義偷換成法治精神,以現時所見,不過是一些人試圖令大 家相信他們所屬意的政制和建基在上的法制會自動且必然達致公義,這樣一來不必探討更基本的法理依據,二來是要否定其他法制能夠達致公義的可能性,三來是壟 斷話語權(discourse power)。但事實上,人類至今還未能找到一個必然和絕對公義的法制,跟意識形態扯上關係就只會更加混淆,前面所舉的數據便是客觀證據。更貼切點説,” The king is law"(朕即是法)不過換成”The aristocracy is law"(吾等是法),鼓吹法治為核心價值的,實際是換了洋裝的新法家主義(neo legalism)。

愚:我還以為公義和法治精神是差不多一樣的東西,有什麼分別呢?

智:沒有分別,那又何必將它們掉包,為什麽不乾脆告訴你那法治精神是道德,良知,理性和科學所構成的公義。不經不覺,時間又差不多了,回去找一些參考資料看看甚麽是法治精神,下次讓我聽聽你的心得。

愚:一言為定,晚輩告退。



小傳 Biography

Simswise 若智-
年逾知命,學有所專,長於經濟行政,對社會事務每有深刻獨特見解,然智者千慮,終有一失,智慮愈深,成見愈深;崖岸自高,偏執過度,難免憤世疾俗,所謂好 智不好學,其弊也盪,雖智者亦必有所弊,若智亦即弱智也,尚幸雖悲觀而未失積極.

Simsfool 亦愚
望不惑之年,其父有感東坡先生洗兒歌之言,深信「但 望生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功卿」,況愚者千慮,必有一得,倘時來運到,刞一得之見,己足以功名利碌等身,否則亦樂得逍遙快樂,不若自命才俊之士, 動輒以天下為己任, 先天下之憂而憂, 後天下之樂而樂,故得子即取名亦愚,亦愚果然深得其父神髓,故凡事隨遇而安,無作強求,相信凡存在皆合理.樂觀而欠積極,對若智之言時有質疑, 與若智對話常擦出火花.

編者按: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寄,人之賢愚賤肖,何嘗不是相生相寄,此「大智若愚,大愚若智」,「聖人不出,盜賊無有」之謂也,甚至四位同體,實質一體四面, 旁人所見,可能是抑智示愚,隱惡揚善後刻意示人之一面而已, 故「智愚談」或即「腦交戰」孰智孰愚,二而一,一而二,見仁見智而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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