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玄之又玄系列
中外錢幣,外型取圓形方式幾近一致,惟中國古錢內置一方孔,則可能是世上獨有。
法律條文從方,非黑即白,不容有灰色地帶,人情義理從圓,通融練達,但求能息事寧人。一般人説規矩,不明白兩者有别。華夏始祖是女媧伏羲,古神話圖 騰所見,女執規、男持矩,規圓矩方。中國人向來講求外圓內方,施諸於人事,便是外陰內陽,以天下之至柔,馳騁天下之至堅,求財不求氣;錢幣取外圓內方之 形,正是提醒商家,「君子愛財,取之有道」,見錢幣如見其道。
六十四卦中,坤至陰、乾至陽,上坤下乾為「泰」卦,反之為「否」, 其義在此。初學易者不明,以為天尊地卑,乾上坤下,始得正位,何以地上天下反兆吉不兆凶?原來乾下坤上,代表天地兩氣互通,所謂天地交泰。人之相交亦然,易位而處,始能設身處地,從對方處境設想。所以待人接物以至處事辦公,都是先言情理,迫不得已,始證諸律法,先規後矩,先禮後兵。
規行,即曉以情理以便能敦品勵行,知所依循,有所為有所不為,因圓融通達,授受皆悦。矩步,以律法嚴刑斧正人之行為,藉官吏衙差強制執行,令人知所 戒懼,不敢逾越冒犯,因協迫高壓,授受對立。一些自命先進有識之人士,總愛掛法治在口邊,實際不知法治為何物,求法治之時,偏偏自己掉進法律的坎中而不自 知。中國之「法」字,從水從去,是水從上就下之勢,知其所之但難預知其行跡,過處留痕,訟者皆傷。內外皆法,不問情理,猶「坎卦」上下皆水之像。法不可缺,惟過多則濫,嗜者陷其中而不能自拔。
何也,如律例預設為情理之底線,則似有若無,人人但憑率性而行,便無虞刑罪加於其身,身心暢快,是寓法治於情理中,法治猶德治;如律法標準高於情
理,人人千思萬慮,
誠惶誠恐,唯恐掛一漏萬,誤觸法網,是囿情理於律例中。立法者雖云上智,何嘗不畏掛萬漏一,有乖情理者實屬必然。眾人為免招人把柄,行藏隱匿,心聲不露,
狡黠之徒則恃聰明乖巧,鑽條文空隙,虛情假義,盡謀私利,如此法治,實為敕苛法而治。試問律例盈千上萬,常人難識一二,具上智聰明之士如商鞅,便無從預知
日後境況,作法自斃;行內專業,亦不見得能盡知所有,尋常百姓,竟爭相研讀律例,互比乖巧,但求不違法,懶問情理,寡情薄義,豈能不訟業興旺,庭門若市,
是「智慧出,有大偽」之謂也。
- 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