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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西方史學法之局限性

-12/9/2016

老外及假老外常説中國的文字敍述歷史不可靠,但西方人編寫的歷史可能更不靠譜,方法貌似科學,只是客觀條件之不足,可靠成疑,原因前文已略略提過:

第一是片面,西方中古代以前之歷史資料散失不全,文明興滅更替頻繁,國家民族及語文眾多,部份有語無文,還處於蒙昧時代,文明程度較高的!也只有本身國家的資料較完整;

第二是資料記錄保存有選擇性,基本以自我為中心,輕重有别;

第三是基於本身觀點角度,敍述和判斷會向自身國家民族傾斜,主觀多於客觀,真假不好辨别。

羅馬帝國和秦漢同一時間各自在東西稱雄,滅亡後陷入群龍無首狀態,但羅馬沒有像中國漢人般能從敗部復活,隋結束五胡亂華局面後,由唐宋延續華夏文化,承傳 至今,元清雖由少數民族當權,典章制度等韌件絕大部份沿用華夏模式;但同期千多年間,歐洲各民族互不相讓,互相征伐,此起彼落,皆無法再一統歐洲,重建羅 馬功業 ;獨和分是主流,統和合則不成氣候。

其 實整個歐洲才一千萬平方公里,比中國之960萬平方公里略大,大部份陸地都在北緯40度以上,較北朝鮮緯度更高,相當於蒙古新彊和東北三省以北地方,比中 國大部份地區都要寒冷,能耕作之季節短暫;欠缺黃河長江和珠江那樣之大江大河,所以也欠缺廣闊之沖積平原,説得上是窮山惡水,難以自行孕育先進文明,初期 發展有賴南方文明之擴散,跟中國北方之遊牧民族一樣,被惡劣條件培養成強悍堅韌勇武之民族性,早期北歐人除打魚外便以海盜為業,日耳曼人則是南歐羅馬人之 奴隸及前線 戰士,羅馬人及希臘人之文化源自兩河文明,接近赤道,氣候温和。羅馬之後,歐洲分崩離析,每一民族國家之成份相對中國而言基本上簡單得多,中國仍可辨别之 民族是56個,並不少於整個歐洲,惟歐洲文化之個人主義和地方主義傳統深厚,分之傾向總是大於合,而且彼此長期處於敵對甚或戰爭狀態。任何超級勢力出現 後,老二及老三必然聯合其他小國起來對抗,不把老大攆下來絕不罷休,誰當老大都要成為眾矢之的;東羅馬帝國,查理曼帝國,神聖羅馬帝國,奧匈帝國,拿破倫 時 代之法國,一、二戰時之德國等,都曾試圖以武力重新統一歐洲,最後皆以失敗告終,惟屢敗屢戰;二十世紀二戰後,西歐各國才改為以政治經濟合作手段謀求統 一,由歐洲共同體進而確立以歐盟模式和平統一歐洲,但一旦遇上經濟低潮或難民問題,分離主義便又再抬頭,至今只能説是功敗垂成;再加上媒體過去跟隨政客不 斷在世界各地推動分離獨立思想,同一理據,難免反過來助長自身之分離獨立傾向,最後自食其果。

由於個人主義及地方主義傳統過於深厚,一個多民族國家固然容易分裂,即使血緣上屬單一民族,還可因宗教文化語言再分裂成數個民族,繼而要求獨立建國,更多 情況是民族不以血緣區分,而是以語言和文化爲識别。例如日耳曼民族Germany,西元前後按居住活動地區分成多支,其中西部一支為法蘭克人,和高盧人混 居,五世紀時建成法蘭克王國,全盛時領土包括現時之法荷德等疆域,另外兩支盎格魯及撒克遜人則敗逃至英倫三島,將原住民逐一征服,最後建立大北列顛聯合 王國;公元九世紀查理曼大帝死後,法蘭克王國東部之居民脱離獨立,建立神聖羅馬帝國,經過千多年來不斷的混戰,至十19世紀末才統一各部建立德國。

如果分治而能共存,那並無不妥,可惜歐洲各民族往往處於敵對狀態時間居多,千多年間文攻武鬥不止,而德國在二戰前後之史學家,便是重塑歷史之高手,將東羅 馬王國改稱為拜占庭王國,自稱為雅利安人(Aryan)之後並作為上帝選民統治世界之觀點和「史實」,便是出自這批史學家之手,為德國之霸權提供歷史依 據,亦作為文攻之兵器;較為慘烈事例有英法百年戰爭,鏖戰超過一個世紀,拿破崙橫掃歐洲,西征莫斯科;德國在歐亞非先後發動一戰及二戰挑戰英國霸主地位等 等;其餘大小戰爭多不勝數。很多人愛説中國人對自己人兇狠,對外人懦弱,恍惚西方人對自己人便非常仁慈,其實只是錯覺,主要原因是看你如何定義“自己人“,西方 人之族群分得細致,同一祖宗之分支也當是外族,同一種族甚至因言語文化不同而當成是異族,按如此方式區分民族,亦大可説中國歷史上不曾內鬥,可見噴子用 西方人觀點而欠深入了解,在中西歷史分析用上雙重標準。事實上,經基因檢定之結果證實,歐洲各國之民族皆有不同程度之混合,本是同根生,相煎卻如此急迫,比諸中 國歷史上之內鬥根本有過之而無不及,分與合之利害難説。

如將歐洲看成一個整體,可説至今猶如仍處於春秋戰國狀態之中原,德法猶如齊晉,英如雄據長江以南之楚,美如仍偏處西邊之強秦;除少數國際主義者,史學家對 其國家民族之認同始終高於外國,同一事件,同一戰爭,基於民族自身利益和立場,受文化語言等認知限制,各説各話,各自演譯,説法自然繁多。中國由夏商周開 始已有天下觀念,概念和今天地球村一致,將認同華夏文化之不同民族亦視為化內之民,尊周天子為共主,史官則以天下為己任,從天下人之觀點看世界,不會太偏 向個别諸候之利益;孔子寫春秋,可視作當時之國際主義學者;所以西方諸國之文字歷史,以中國人之史學標準而言,只比演義略好一點,實際上仍欠董狐筆之歷史 觀,只是百多年的政經軍事弱勢令國人在學術上之話語權亦失落,加上一群借西學向自己臉上貼金之所謂知識份子,便假作真時真作假。

本地人讀之歷史是英國人之演繹為主,但很多人並沒有多方考證便當作客觀史實,六十年代前教育未普及,人口亦是以內地難民為主,所以居民之知識或經驗源自內 地,六十年代末,土生土長之港人開形成,港英政府亦大力發展教育,利用向英語及西方文化傾斜之制度及課程,培養出幾代和中國傳統文化及現實社會極度疏離之 XYZ 世代,他們即使不親西方,但對中國缺乏認知,加上三十年之經濟發展,令港人充滿非理性之優越感,對中國文化心存偏見和抗拒,教學內容之偏頗令本地人對中國 之疏離感益加強化,對西方文化之親近程度則不斷增加;例如講述近代西方成就,英國長於應用,集中於經濟和工商金融,而哲學、社會學及理論科學之成就,法德 兩國之貢獻遠大於英國,本地史書卻一般甚少落墨,而英人成就則篇幅不少;説到法律,一面倒只説普通法優於大陸法便對整個歐洲大陸之法制不公及不敬,連英國 本土學者或業內人士也不敢如此張狂,一天未脱歐,歐盟法庭在部份司法範疇更擁有凌駕性權力,本地之徒子徒孫竟比老師更為自信自滿,知者只能稱之為奇葩;微積 分概念和算法,一般承認為牛頓及萊布萊兹同時發明,今日採用者實際是接近萊布萊兹之算法,然而英美書籍,説牛頓創微積分時,多不提萊氏,卻沒有明言萊氏方 法更加友善受歡迎。處理西方歷史已是如此,涉及西方以外之記述則更不能旨望客觀,例如鴉片戰爭,總會和清朝腐敗一併談論,分散學子對戰爭不義本質之注意, 甚至營造出師出有名之感覺,一輕一重之間,便能將史實之觀感改變。

同事友人之兒子今年剛考 DSE,不大懂選科和選校,訂下目標太低,同事遂為他安排約見輔導老師,重新計算分析,成功進入港大,但父母高興之餘,卻又擔心兒子受激進思想影響,再向 同事問計。同事找個機會茶敘,一起為他慶祝,也提供大學生活一些不為外人道之內情和建議。年青人愛讀歷史,便問他知否史書作者是誰及對內容的影響,他是聰 明人,即時有所體會,明白觀點角度不同,判斷和選材都會出現差異,絕對客觀持平並不存在。

港式史書模式,是以超然角度綜橫審視歷史事件,看史書如看電視連續劇,學生依書背誦,當是客觀史實回答問題便可。問題是作者從何得知,如何取捨,以何方角度立場評價判斷,不要説學生,老師未必知道。

教科書是先有史綱定下題材及調子,然後作者按史綱取材編纂,交教局EDB 審核通過;整個課程是一個超級懶人包,課綱是製作懶人包之模具,原則上,讀這樣的課程是直接輸入,難以培養獨立思考。要作比較,可以美國 CK12課程對照,CK12 是由一個公眾籌集之基金“CK12 Foundation“ 維持,免費提供由第一班至12班(即本地小一至中六)的電子課本,他們之歷史學習法是探索為主,例如南北戰爭,初級及高級之課程,都是提供三篇文獻作為引 子,只是高級課程引述較詳細,第一篇是林肯在當選總統前幾年和道格拉斯競逐 Senator 時的辯論講詞(Lincoln v Douglas Debate, 1858),林肯表達了對黑人之同情,但亦説沒有迫切取消黑奴制之企圖。第二篇是林肯寫給一位朋友之信函,內容提到乘船時看到奴隸主和幾位黑奴之見聞,也 表達了對黑奴之同情。第三篇便是著名之解放黑奴宣言(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1863)。學生乃基於這三篇文章自行理解及搜集資料。無可否認,這方法比直接灌輸在方法上更勝一籌,學生能學到自行搜集資料和嘗試分析之能力,但提供之 資料如片面且具有選擇性,一般高校生未必真能了解整場戰爭始末及影響。此三篇文字的訊息,以史學法衡量,探討何人、何時、何地、何來、何樣和何證,仍有有 以下問題:

  1. 政治人物負有政治任務,一切可公開之言論並不見得是由衷之詞。

  2. 林肯只是其中一個關鍵人物,言論也是他本人部份言論,如同第一篇中表達無意即時取締奴隸制之言論不少。

  3. 歷史背景中有黨爭影子,林肯所屬政黨為共和黨,從民主黨分裂出來才數十年,代表北方工業州份之新興工業家,林肯是第一個共和黨總統,民主黨支持者較集中南方白人地主和農民。

  4. 法理上,南部各州聯盟引用憲法第5及6章提出退出合眾國的要求,認為是符合憲法之合法行為,林肯以憲法第三章為據宣稱南方聯盟為叛國,發動戰爭。

  5. 戰後不久,林肯即遇刺身亡,美國政府提出憲法修正案廢除合法買賣黑奴法律(13th Amendment, Jan 31, 1865; 14th Amendment, Jul 9, 1868 and 15th Amendment, Feb 3, 1870),但實際執行上,黑人並未獲得完整公民權。六十年代反越戰和黑權運動爆發,國會通過及頒佈 Voting Rights Act 1965,名義和實質上正式令部份黑人可得投票權,1968年4月4日年黑人領袖馬丁路德金遇刺身亡,總統甘迺迪作出一連串安撫措施,擴大黑人權力,兩個 月後,總統甘迺迪亦遇刺身亡。白人和有色人種,特别是黑白人間之矛盾,至今仍然棘手。

綜合這些資料,南北戰爭之屬性及評價是否如主流説法一樣,實在大有疑問。背景資料如果過於片面,以偏概全,對心智未完全成熟又懶於求證的人,自我探索法之 優點便不能全面發揮,跟貫輸式的教授方法沒有太大分别,而且更容易令接受者深信不疑,如果是片面而偏頗之資料,非但無法為歷史解密,反而是將史實屏蔽或歪 曲,遺害更大。無論如何,掌握傳媒或課綱編纂權,就是掌握話語權,最低限度,對年青人或不大愛思考之人來説有一定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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